1月17日,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。原来,2022年,刘某某的妻子因为网上“刷单”被人诈骗41万元,不仅多年的积蓄被诈骗得一干二净,还欠了多家银行以及微信、支付宝等贷款平台30余万元。2023年8月,刘某某无意间添加了一个陌生人QQ号,对方提出借其银行卡走个账,事后将给予500元的好处费。“把你的银行卡号、姓名、密码发过来给我,不放心里面的钱你可以先转出去”,虽然刘某某心中有疑惑,但在对方“出了问题我负责给你还原”的“保证”和各个平台持续不断的催款压力下,刘某某将信将疑地开始了转账操作。期间,刘某某发现每笔转账都要试卡,想起自己妻子之前被诈骗时也是向不同的银行卡“疯狂”转账,刘某某更加确信了自己帮助转账的是不法资金。但刘某某依然抱着侥幸心理,在上线花言巧语的“宽慰”下,继续将其妻子名下的2张银行卡出借给对方使用,并按照上线要求将不法资金转入指定的账户,直至2张银行卡被冻结。经查,刘某某提供的2张银行卡接收违法犯罪资金23.7万元,转出21.7万元,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起。2023年11月30日,当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认为,刘某